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关于印发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威高管发〔2013〕20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助范围
本次资助针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国内发明受理、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资助;专利合作条约(即PCT)国际申请资助;软件著作权的资助。
二、申报与受理
(一)申报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应填写《
2017年度知识产权情况创造资助申报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单位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个人应提供身份证明;
2、国内发明申请受理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国内发明专利证书;
3、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文件、证书及相关费用证明;
4、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出具的PCT国际申请日、申请号受理通知书和缴费证明;
5、软件著作权证书。
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单位申请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应签字。
(二)申报要求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请于2018年3月19日前将上述材料送至高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办公室。地址:高新大厦611室。
《专利资助汇总表》发送电子版至gqzscqk@126.com。
联系人:鞠华
联系电话:5662105
附件:申报相关附件
高区科技局
2018年3月1日